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使用網路申報系統完成申報後,若有應檢附證明文件,可透過網路傳送附件檔案,上傳成功後,無須再郵寄或親自遞送紙本單據,快速又方便。 該局彙整網路附件資料上傳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附件上傳檔案總容量為15MB 每戶附件上傳檔案總容量為15MB。上傳檔案格式限清晰可辨識的JPG、PNG、PDF檔案且不可壓縮或加密;如以手機拍照,可直接上傳約為5~7張相片(實際上傳檔案數視各相機及掃描設備產生的影像檔案大小而定),附件張數較多者,建議掃描成PDF檔後再上傳。 二、網路附件上傳服務時間為115年5月1日至6月11日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附件上傳系統」比照紙本收件期間,民眾可於115年6月11日前,透過該服務網的附件上傳功能,上傳附件檔案。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需增(刪)附件電子檔案,可於網路附件上傳服務時間,重新上傳,系統會以最後一次成功上傳的檔案作為附件檔,於上傳30分鐘後,可至附件上傳功能系統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首頁/國人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申報及繳稅查詢項下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稅結果查詢是否已上傳成功。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因附件檔案容量超過15MB或檔案格式不符合導致上傳不成功,仍可於115年6月11日前,以紙本遞送或郵寄戶籍所在地或就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收件。另為維護自身權益,相關證明文件(含原始憑證)應妥善保存,以備上傳附件不夠清晰或國稅局需要進一步查證時,提供核對。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行政組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