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OMO(Online Merge Offline)「線上線下整合」是近年來興起的銷售模式,係指營業人同時擁有線上通路(例如:網路、Line)與線下實體店面,打破線上線下疆界,OMO全面掌握消費者於線上及實體店面的購物紀錄、喜好,使消費者在實體與線上購物都能更順暢,除了提供更貼近消費者需求的產品,更有助於營業人提高自有品牌知名度。 該局進一步說明,國稅局為維護租稅公平,透過多元管道積極蒐集各項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課稅資料,再與營業稅申報資料相互勾稽比對,加強查核申報銷售額與掌握資訊差異較大的業者,以遏止營業人藉由OMO銷售模式逃漏稅捐。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公司自創服飾品牌,鎖定年輕上班族為主要客群,除有實體店面外,並透過自有網站銷售服飾,嗣該局蒐集相關金流及物流資料,經與其營業稅申報資料勾稽比對,查獲甲公司111年間短漏開發票計新臺幣(下同)2,800萬餘元,除核定補徵營業稅額140萬餘元外,並以甲公司於裁罰處分前已繳清應補稅款,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鍰70萬餘元。 該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如有稅務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蔡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