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將對轄區內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選案查核,請營利事業自行檢視申報內容,如有短漏報CFC投資收益情事者,請儘速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CFC選案查核作業,將對四大態樣案件加強查核: 一、 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關係企業之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或對該低稅負區關係企業具有控制能力,符合CFC構成要件,應申報而未申報CFC投資收益案件。 二、 營利事業已申報CFC符合豁免規定案件,其CFC是否符合實質營運活動構成要件及CFC當年度盈餘是否符合微量盈餘豁免門檻。 三、 營利事業已申報CFC當年度虧損案件,其虧損之計算是否正確。 四、 營利事業已申報CFC投資收益案件,其CFC當年度盈餘及投資收益計算是否正確。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稽徵機關選案查核前,如有未依規定申報或短漏報CFC投資收益者,請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