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減少老舊車數量及促進舊車外銷,以達節能減碳目標,自105年1月8日起至115年1月7日止,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汽車(包括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並於規定期限內購買上開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汽車定額減徵新臺幣5萬元(機車定額減徵4千元)。如該新汽車出廠時應納貨物稅低於 5 萬元(機車 4 千元),其減徵之貨物稅金額則以該新車出廠或進口時已繳納之貨物稅為限。實施以來反應熱烈,車主最關心退稅款何時可以收到,頻頻以電話向國稅局詢問。 該局說明,已經向國稅局提出前揭車輛汰舊換新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款之車主,如欲查詢辦理進度,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稅務資訊/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作業專區(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消費者進度查詢」(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可隨時掌握案件進度。民眾如對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90